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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委托新三板交易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1-27

  新三板被誉为创业板上市企业的孵化器,可以通过价格发现、引入风险投资、私募增资、银行贷款等方式增强挂牌企业的融资能力,同时,通过规范运作、适度信息披露、相关部门监管等,可以促进挂牌企业健全治理结构,熟悉资本市场,促进试点企业尽快达到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要求。那么,企业如何委托新三板交易?一起进入下文了解吧。

  (一)委托种类:

  股份报价转让的委托分为报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两类。报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当日有效,均可撤销,但成交确认委托一经报价系统确认成交的则不得撤销或变更。参与报价转让业务的投资者,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以虚假报价扰乱正常的报价秩序,误导他人的投资决策。

  1.报价委托:报价委托是买卖的意向性委托,其目的是通过报价系统寻找买卖的对手方,达成转让协议。报价委托中至少注明股份名称和代码、账户、买卖类别、价格、数量、联系方式等内容。投资者也可不通过报价系统寻找买卖对手,而通过其他途径寻找买卖对手,达成转让协议。

  2.成交确认委托:成交确认委托是指买卖双方达成转让协议后,向报价系统提交的买卖确定性委托。成交确认委托中至少注明成交约定号、股份名称和代码、账户、买卖类别、价格、数量、拟成交对手方席位号等内容。成交约定号是买卖双方达成转让协议时,由双方自行约定的不超过6位数的数字,用于成交确认委托的配对。需要注意的是,在报送卖报价委托和卖成交确认委托时,报价系统冻结相应数量的股份,因此,投资者达成转让协议后,需先行撤销原卖报价委托,再报送卖成交确认委托。

  (二)委托数量限制:

  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应不低于3万股,但账户中某一股份余额不足3万股时可一次性报价卖出。投资者在递交卖出委托时,应保证有足额的股份余额,否则报价系统不予接受。

  (三)委托时间:

  报价券商接受投资者委托的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报价系统接受申报的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新三板交易委托的知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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