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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解除股权转让吗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3-06

  很多企业都不是独资,都是由股份制组成,因此就会有一部分人拥有一定的股权。我们知道股权是可以进行转让,但是在这个过程中签订协议之后返回可以协商解决吗?这对于双方来说都是很重要的一点。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股权转让可以协商解除吗

  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也就是说,完成股权转让就是完成了物权变动,这个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完成,不能解除了。只能靠另一个股权转让行为再将股权转让回去。

  相关知识:什么是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

  股权转让的方式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通过本文的内容可以看出,股权转让之后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除那也是可以的,但是一般需要根据协议的内容来进行相关的赔偿。如果存在着侵权的行为,那么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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